烟视媚行 馥郁缱绻

你的面孔

鲸:

BGM:风去云不回



01


我曾送别他,在午夜的机场,那是我第一次主动吻他,城市霓虹灯的碎片落在我们的面孔上,他的手握在我的腰间,我用力地亲吻他的嘴唇,甚至到他的嘴唇上有了血,可是他并没有拒绝我,那样决绝,又那样美艳。


“你去多久呢?”我问他,看着他有点发福的面孔,“去多久呢?”


“最多半年。”庄恕低下头来亲吻我的额头,“等我回来,我们就去美国结婚。”


他说过他要和我一起去美国,去关岛,去北海道,去我们没去过的那些地方。


只要我肯等。


02


这是我在非洲的五十七天。


我一直和当地的无国界医生组织在一起,我待在这里,几乎算得上是漫无目的。就像我寻找他一样,一点头绪也没有。


这里正是非洲的夏天,我和几个医生一起待在当地的一个小医院里。这个国度看上去是如此慌乱,街上多得是兵荒马乱的人群,我有太多的耐心可以顺着这些人影一点一点地找,因为我是这样期盼他的身影在其中出现。我一直找,从早上一直到傍晚。直到夕阳也落尽了,留下暗淡漆黑的光。


到了晚上,我睡不着的时候,我就想,他要是忽然回来了,会是什么样子,是不是把那个小男孩带回来了。他总是这样,他的心里,永远把病人放在第一位,重要得让人嫉妒。


那些和他一起做事的年轻人叫我的名字,“季白哥。回来睡吧,再晚了就不安全了。”


“好。”我喝一杯他们给我的热酒,酒液烫得我的肠子猛地一缩,剧烈的痉挛一般,激得我几乎要落下泪来,尖锐得让人吃惊,却无比熨帖地贴着我。温热柔软的触感让我想起我曾经在夜里胃痛,那时候我还在和庄恕吵架,他什么也没说,只是下去热了一杯牛奶,放在床头上,再一言不发地去洗锅,等我喝完的时候,他再洗了杯子回来,那只一直温热的手就覆盖在我的胃上。


“睡吧。”他轻轻地亲吻我的耳垂,“我给你揉揉胃,一会儿就不疼了。”


太阳再升起来的时候,我们已经一起出门,家里刚刚洗净的煎锅仿佛还在用残余的水汽宣告着我们刚才一起煎蛋的时候是多么甜蜜。


03


七十九天前的傍晚,我像之前说好的那样,在超市挑选虾子。庄恕给我打电话,说他一下飞机就想吃新鲜的天妇罗,还问我会不会炸。我嘴上说不想,其实,心里已经在盘算买哪里的虾,要去和谁学做菜。


他要求的事情,我都想答应他。我愿意如此用力地爱他,用尽我生命里残损的力气,等他回来的时候,我会给他一个实打实的拥抱。


也是那一天,他的下属打电话给我,那是个年轻的姑娘,语气里已经听不出一点血色,“季白先生吗?”


我知道,他走丢了。我本来以为他足够聪明,能自己走回来。没想到,庄恕是个笨蛋。我请了长假,来非洲找他。


我不信他死了。


04


翻译小吴告诉我,庄恕就是在找一个小男孩的时候消失的。她们都说,已经记不住那是第几次晚上交火,政府军和另一波武装军队还是老样子地僵持不下。她们都在医院里待着。那个小男孩是庄恕刚刚收进来的病人,开火的时候,男孩一直盯着窗外的一个男人,那个男人离医院很近,像是在做某种无谓的保护。


在最后一声枪响之前,男孩挣脱了庄恕的手,一直带着纱布也在地上滚了几圈,庄恕一时没有反应过来,直直地就追了出去。


上天似乎知道那不该是最后一声枪响,于是,又有了三声。一直站在医院附近的男人是小男孩的父亲,他似乎有着所有父亲的直觉那样,知道这是他见到自己儿子的最后一面。小男孩跑出去的时候,那一边的子弹穿过夏季的风钻过来,在空中直直地划出了料峭的曲线,最后,剪出一朵血色的花,开在那个士兵的胸口上。


庄恕跑出去的时候,甚至都没来得及拉住那个小男孩的手,我不知道他在失神什么,能让他直直地朝交战区跑过去。后来,翻译小吴告诉我,庄恕想去帮那个小男孩救他爸爸。那个男孩一定是直直地盯着庄恕,直直地哀求,赤裸裸地求救。


庄恕不可能拒绝,我知道。


父亲。


这两个字对庄恕多沉重,我知道,我也知道他内心里那一刻的感性是从哪里来,那样容易地就让他送了命,甚至都来不及再想起我。


最后的两声枪响,不知道消失在何方。


也许是在非洲无边无际的草原里,也许是在瘟疫区翻飞的苍蝇里,也许是在这个国家每一处的血流成河里,也许是在庄恕的白大衣里,也许是在他最后曾想起要和我结婚的一刹里。 


这国家让我觉得陌生,我甚至不相信他死了。


因为没人给我他的尸首。没有一件白大衣,也没有一件信物,他的所有东西甚至都还在临时救助点里放着,只要我愿意,我随时都仿佛还在他怀里一样。


那个男孩在夜里跑了回来,带着一身伤,没有带回庄恕。过了几天,他离开了救助点。小小的脚丫,不知道要踏着这荒凉的土地,去向何方。


05


我睡不着。


我不知道还要找多久,我该去哪里找我走丢了的爱人。


我和庄恕的帮手一起唱我们年轻时的歌谣。那个年轻人问我,“季白哥,你是军人吗?”


“我不是。”我笑了,“我是警察。其实,这个地方本来我也要来。”


“庄恕不放心我的腿,他替我来了。”我侧过头看着他,“我的膝盖一到下雨的时候就不是太好,庄恕说,免得我惹是生非,他就替我来,要我好好养病。”


“我知道。”那个年轻人笑了,“庄医生给你买了东西,我才想起来,之前一直放在我这里。”


年轻人一只手拎着酒瓶子,另一只手在白大衣的兜里用力翻找,最后有一个红盒子落在他掌心。


我小心地打开,那里面是一对银戒指,上面没有任何花纹,干净光洁,仿佛可以折射出我眼角的那滴泪。


“本来,庄医生是要给你一个惊喜的。”那个年轻人趁我不注意的时候,擦了擦眼睛,“庄医生说,他就把这个藏在酒杯里,说你肯定能发现。”


“谢谢你。”我把小小的戒指握在手心,上面似乎还带着他买到戒指时的欣喜,也带着他很少流露给我的孩子气。


“季白哥,你听,什么声音?”年轻人忽然放下酒瓶子,警觉地站起来。


“那边在晚上开火了。”我抿一口嘴里的酒,“要不要叫大家起来。”


“我去叫。”年轻人跌跌撞撞地跑回去,我知道庄恕为什么会死的那样轻易。因为在这里,本来也没有什么勇气与否,有人有一腔孤勇地闯出去,也有人只能躲在帐子里。这甚至算不上什么对与不对,也算不上什么英雄与狗熊。


庄恕只不过是明白,总也要有人走出去。


夜色里,我能不能找见他。


“季白哥!”年轻人忽然高声叫我,那时候我已经摸到了自己买的枪,带着金属的冰冷;也摸到了门把手,滑腻得让人生出恶心。漆黑的夜色,像我们第一次做那事的时候的夜晚,我们谁也看不到谁,只是在夜里小心翼翼地摸索,带着疼痛,带着期待,带着血色,也带着第一次的欣喜。


你在哪。


我闭上眼睛的时候问这片土地,我也问这片土地上的血迹,哪一片属于我的爱人,哪一片是他曾经倒下的地方。


06


我回到国内的时候已经是冬天,肩胛上的枪伤依然钝钝地痛。我记不起那一晚到底最后发生了什么。我只知道,我以为我要摔倒的时候,有人从背后抱住了我,那只手和当年给我揉胃的手一样有力,也一样温暖。只是那上面带着我不熟悉的血色。


“你要去哪。”我拉着他已经被血湿透的白大衣的袖子,他低下头来,怜悯一般看着我粘着泥土的面孔,我记得,他吻了我,蜻蜓点水,够我记一辈子。


翻译小吴和我一起回国,她负责送我回家,临走的时候,帮我提了提箱子,那里面都是庄恕的东西,还有骨灰。


我找到他的时候,已经看不出那是他了,甚至看不出那是一个人。他躺在一堆人里,只是那身白大褂还是那样扎眼。其实那个地方离我们的救助点一点也不远,我走了一个小时,就走到了。我不知道哪一块还是他的身体,我只是下意识地抱起被白大衣裹住的那一具,那只手搭在我的脖子上,已经腐烂得看不见是谁,我也闻不到任何味道。好像还是他在跟我说,“等我回来我们就结婚。”


他的助手帮我火化他,也火化我的眼泪。那个年轻人从庄恕的身体里取出那颗打在心脏正中央的子弹,子弹沉甸甸的,落在我的手心。


路过第一医院的时候,我看到门口大荧幕里的滚动提示,上面写着,庄恕医生。剩下的那四个字我没看清楚。小吴递给我一张面纸,我一直攥在手心里。


是了,这是我们的归宿了。


天妇罗没有吃,已经坏在水池里。你没有留在异国,你睡在我怀里。


07


“你去多久呢?”


“最多半年。等我回来,我们就结婚。”


云瞧着天,悬在那边。


爱与战火一样不堪又可怜。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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